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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存在一个注册词为简体形式的“.商标”,还可以凭借繁体形式的商标权利申请注册一个繁体形式的相同注册词的“.商标”吗?

       为了保证中文域名在应用中不会因繁简体形式的域名归属不同的注册人而导致不必要的混淆,同时由于简体形式的商标注册词和繁体形式的商标注册词在商标权利上并不等同,“.商标”的注册规则规定,如果用户注册的中文域名为简体形式(繁体形式),则其对应的繁体形式(或简体形式)和异体字形式,将被注册系统保留,不开放注册和解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凭借繁体形式的商标权利无法申请注册相同注册词的“.商标”,注册人可以考虑使用商标名称加商标注册申请信息(如商标所在注册地名称或商标所在行业类别名称)的形式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