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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域名注册规则》修订的通知

来源:管理机构日期:2024-07-17

各“.商标”域名服务机构:

根据“.商标”域名业务发展的需要,以便为域名注册人提供更完善的域名注册和保护服务,促进“.商标”域名对商标品牌事业的发展,“.商标”域名管理机构近日修订了《“.商标”域名注册规则》,并更新了“.商标”域名注册服务/保护价格表,进一步凸显“.商标”域名全球独有的品牌保护优势。

新的注册规则和域名注册服务和保护价格表将于2024年8月1日起生效。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的“.商标”域名注册申请,除另有说明外,按照旧版注册规则和域名注册服务价格表的内容进行审核。

本次注册规则和域名注册服务的主要修订要点如下:

1. 取消原有全球唯一品牌、区域知名品牌、国际知名品牌相关服务;

2. 对于未注册商标,但已经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名称,如广州地铁、国家博物馆,可参照注册规则第9条第六款向管理机构申请;

3. 不再接受与商标品牌事业无关的政府机构名称和行业组织在没有商标证的情况下注册以政府机构名称和行业组织名称注册“.商标”域名;

4. “.商标”设立预留注册服务,注册人可以凭借商标受理通知书、使用证据、独创品牌名称申请表等资料,申请预留注册服务,价格为3800元/个/年,注册年限1-2年,预留注册的域名处于冻结状态,申请人取得商标权利证明后,方可开通使用。

5. 对于注册成功的“.商标”域名,根据注册人依据商标权利证明上的某一商品服务大类下核定商品服务项目来勾选最多不超过10个核定商品服务项目作为“.商标”域名的专用权保护范围,并以此构建限制注册保护服务。每个核定商品服务项目包含至少10000个关联品牌名称的限制注册保护。

6. “.商标”域名的基础收费保持不变,在此基础上推出跨大类商品服务项目注册和限制保护、增加核定商品服务项目限制保护等增值服务;

7. “.商标”注册人可以增加注册人主体或网络应用相关词汇进行组合命名注册,如注册“红喜官网.商标”、“红喜商城.商标”, 同名商标权利人在申请关联域名时采用先来先得的方式。

8. “.商标”推出防侵权名称限制注册保护增值服务。注册人选购此服务后,可以提交最多1000个与自己的商标品牌名称相关的包含公司主体信息、指定地信息、网络应用词汇及其组合,以及与商标品牌信息造成混淆的近似品牌名称,由“.商标”管理机构提供限制注册服务,在注册服务平台查询和WHOIS查询时,均会显示为限制注册。

 

为确保“.商标”域名注册业务的正常开展,建议各服务机构组织员工做好新版注册规则和服务价格表的培训工作。对于注册规则相关问题,欢迎与渠道经理联系,或拨打4006281121客服电话咨询交流。

 

 

“.商标”域名管理机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