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商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在地址栏输入"管理机构.商标"即可访问本站

服务热线:400-628-1121

关于修改“.商标”域名最低注册年限的通知

来源:管理机构日期:2015-01-04

为了能够让商标权利人更好地注册和使用“.商标”域名,保护商标相关权益,“.商标”域名管理机构决定自2015年1月8日起,针对“.商标”域名最低注册年限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款如下:

凭商标注册证明(商标证书)成功注册的域名,首次注册年限为10年。注册满1 年后可申请续费,续费后域名有效期限不得超过10年。

凭商标申请证明(商标受理通知书)成功注册的域名,注册年限限定为1年,且在此期间域名为冻结状态(在此状态下域名不能解析使用、不能续费、不能变更信息、不能过户,不能转移注册服务机构)。期满后如用户申请续费,经审核后可以续费一年,且续费时商标申请处于未被认定无效或驳回的状态。在注册人商标获得相关指定地认可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核发的注册证明文件,并通过注册服务机构/代理机构提交到本域名管理机构审核后,域名将解除冻结状态。注册人同时应满足上述凭商标证明注册域名所要求的注册年限。此时域名的最高续费年限和使用权利同上述凭商标证明成功注册域名的规定;

关于“.商标”域名的注册规则可访问此链接: /category/policy

 

自2015年2月1日起,首次注册年限不满足要求的域名将无法获得审核通过。

此外,针对在日升期和优先注册期已经凭商标注册证明成功注册的域名,建议用户在续费时选择10年,也可以由用户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续费年限。

 

 

  “.商标”域名管理机构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